垃圾清運承包合同模板
為更好地搞好項目建渣垃圾清運管理,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就項目建渣清垃圾委托乙方清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委托事項:
甲方將所管轄項目(新希望國際、新希望大廈、中鼎國際、塔子山壹號、西區國際、錦官秀城、錦官麗城、堤亞納河谷、紅南港、望津山大院)的建渣清運事項委托給你乙方;
二、協議期限為 年:
即從 20__ 年 月 日起至 20__年 月 日止。
三、清運費用及費用支付方式:
1、清運單價: 元/m?(包含但不僅限于稅金、運費、到場等);
2、根據合同單價及建渣清運立方數按月度進行結算;甲方在每次付款前,乙方須開具等額、合法有效的稅點為【 %】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并確認無誤后以銀行公對公轉賬方式結算上月建渣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清運垃圾過程中,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現場核實清運方量且簽字確認;
2、有權對乙方的垃圾清運工作提出質疑和建議,并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3、在清運過程中,若乙方違規違紀或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造成垃圾清運不及時,業主或環衛所投訴、被政府環衛部門罰款等,經查屬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包括業主/住戶因此而欠交物業服務費等);
4、若乙方垃圾清運不及時、不盡職或者沒在規定時間內清運完畢,則構成乙方違約。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配合甲方整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2、必須按時清運,應在接到甲方要求清運垃圾的通知后48小時內清運完畢;不得有因清運不及時而造成垃圾堆積、溢滿等現象存在;
3、應按成都市關于垃圾清運及市容環境管理的規定進行清運,否則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行政性罰款;
4、應當文明施工、安全作業,對清運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及財物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因清運垃圾造成本小區及小區外的人身及財產損害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5、在清運過程中必須不得損壞甲方的物品及設施,否則乙方應照價賠償;
6、乙方垃圾清運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與小區業主發生糾紛且不得發生盜竊等違法亂紀行為,如乙方違反,甲方有權對其作出處理,并追究其責任;
7、乙方自行尋找垃圾的堆放場地,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六、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合同,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扣除乙方的違約保證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2、未掙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建渣清運的時間或者拒絕到場,否則,甲方有權請第三方履行合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此類情況出現2次以上(含2次),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的違約保證金;
七、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高承包費用或擅自變更協議內容。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后應簽定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因本合同履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