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如何處罰的相關法律問題
一、什么是吸毒?
吸毒,是指明知是毒品而吸食或者注射的行為。
二、常見的吸食毒品種類有哪些?
公安機關查處的吸毒案件中,常見的吸食毒品種類有海洛因、麻古、冰毒、可卡因、大麻等。
三、常見的吸毒方式有哪些?
常見的吸毒的方式有口吸、鼻吸、注射、口服等。
四、吸毒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吸毒如何認定情節較輕?
《公安部部分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指導意見》
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吸食毒品且無戒毒史或者無戒斷癥狀的,屬于“情節較輕”。
六、吸毒人員初次吸毒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六十二條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吸毒人員主動到公安機關登記或者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接受戒毒治療的,不予處罰。
因此,吸毒人員初次吸毒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的,不予處罰。
七、如何認定吸毒人員吸毒?
(一)《吸毒檢測程序規定》
采集的尿液經現場檢測結果為陽性的。
(二)《毛發檢測規范》
第十條 發根端3厘米以內的頭發樣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表明被檢測人員在毛發樣本提取之日前6個月以內攝入過毒品。
八、吸毒檢測對象有哪些?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
第二條第二款 吸毒檢測的對象,包括涉嫌吸毒的人員,被決定執行強制隔離戒毒的人員,被公安機關責令接受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的人員,以及戒毒康復場所內的戒毒康復人員。
九、吸毒檢測的樣本有哪些?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
第六條 檢測樣本為采集的被檢測人員的尿液、血液、唾液或者毛發等生物樣本。
十、吸毒檢測有哪幾種方式?分別由誰進行檢測?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
第三條 吸毒檢測分為現場檢測、實驗室檢測、實驗室復檢。
第四條 現場檢測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進行。
實驗室檢測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取得檢驗鑒定機構資格的實驗室或者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
實驗室復檢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指定的取得檢驗鑒定機構資格的實驗室進行。
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復檢不得由同一檢測機構進行。
十一、吸毒人員拒絕檢測,公安機關會如何處理?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
被檢測人員拒絕接受檢測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對其進行強制檢測。
十二、公安機關對吸毒人員尿液、毛發的檢測規范?
(一)尿液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
第八條 公安機關采集、送檢、檢測樣本,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采集女性被檢測人尿液檢測樣本,應當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采集的檢測樣本經現場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應當分別保存在A、B兩個樣本專用器材中并編號,由采集人和被采集人共同簽字封存,采用檢材適宜的條件予以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六個月。
第九條 現場檢測應當出具檢測報告,由檢測人簽名,并加蓋檢測的公安機關或者其派出機構的印章。
現場檢測結果應當當場告知被檢測人,并由被檢測人在檢測報告上簽名。被檢測人拒不簽名的,公安民警應當在檢測報告上注明。
(二)毛發
《毛發樣本提取規范》
第三條 提取毛發樣本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一次性手套,使用醫用剪刀或者鋸齒剪刀緊貼被提取人員頭皮表面剪取頭頂后部(如頭頂后部無法提取到足夠頭發的,可選擇離該部位最近的頭部部位)長度為3厘米以內的頭發;長于3厘米的頭發,需從發根端截取3厘米。
第四條 提取的毛發樣本應當分為A、B兩份,每份樣本重量不少于50毫克,用鋁箔紙包裹,分別裝入紙質信封后將信封封裝。信封上應當填寫樣本編號、提取日期和提取人等信息,信封封口處由被提取人員按手印并簽字確認。被提取人員拒絕按手印或簽字的,提取人應當注明,并對提取的全部過程進行錄像。
第五條 毛發提取工作人員應當制作毛發樣本提取信息表,記載被提取人姓名、被提取人居民身份號碼、提取毛發種類、提取地點、提取單位、提取人員、提取時間等信息。
第六條 提取不同人員毛發的,應當分別提取,獨立包裝,統一編號,并及時清理采樣過程中提取器材上的殘留物,確保樣本不被交叉污染。
第七條 提取的毛發樣本應當置于室溫、避光、干燥、通風、潔凈的環境中保存,不得和繳獲的毒品在同一房間內保存。疑似有傳染性疾病等危險性的樣本應按相關規定保存。
第八條 提取的毛發樣本,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進行現場檢測或者實驗室檢測。
十三、吸毒人員對檢測結果有何權利?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
第十條 被檢測人對現場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被告知檢測結果之日起的三日內,向現場檢測的公安機關提出實驗室檢測申請。
第十三條 被檢測人對實驗室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被告知檢測結果后的三日內,向現場檢測的公安機關提出實驗室復檢申請。
十四、吸毒人員申請實驗室檢測、復檢是否影響案件辦理?
《吸毒檢測程序規定》
第十七條 被檢測人是否申請實驗室檢測和實驗室復檢,不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
十五、吸毒人員何種情形會被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一)社區戒毒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
第三十九條 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吸毒成癮的,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癮的,可以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
對依照前款規定不適用強制隔離戒毒的吸毒成癮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社區戒毒。
(二)強制隔離戒毒
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對于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十六、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分別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社區戒毒的期限為三年。
第四十七條 強制隔離戒毒的期限為二年。
十七、吸毒成癮、吸毒成癮嚴重如何認定?
(一)吸毒成癮
《吸毒成癮認定辦法》
第七條 吸毒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情形的,公安機關認定其吸毒成癮:
(一)經血液、尿液和唾液等人體生物樣本檢測證明其體內含有毒品成分;
(二)有證據證明其有使用毒品行為;
(三)有戒斷癥狀或者有證據證明吸毒史,包括曾經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機關查處、曾經進行自愿戒毒、人體毛發樣品檢測出毒品成分等情形
(二)吸毒成癮嚴重
《吸毒成癮認定辦法》
第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認定其吸毒成癮嚴重:
(一)曾經被責令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含《禁毒法》實施以前被強制戒毒或者勞教戒毒)、社區康復或者參加過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證據證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至少三次使用累計涉及兩類以上毒品的;
(三)有證據證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眾淫亂、自傷自殘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或者妨害公共安全等行為的。
十八、公安機關認定吸毒成癮、吸毒成癮嚴重有哪些要求?
《吸毒成癮認定辦法》
第六條 公安機關認定吸毒成癮,應當由兩名以上人民警察進行,并在作出人體生物樣本檢測結論的二十四小時內提出認定意見,由認定人員簽名,經所在單位負責人審核,加蓋所在單位印章。
有關證據材料,應當作為認定意見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公安機關承擔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的人民警察,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二級警員以上警銜及兩年以上相關執法工作經歷;
(二)經省級公安機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培訓并考核合格。
十九、社區戒毒人員應遵守哪些規定?違反規定會如何處理?
《戒毒條例》
第十九條 社區戒毒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履行社區戒毒協議;
(二)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定期接受檢測;
(三)離開社區戒毒執行地所在縣(市、區)3日以上的,須書面報告。
第二十條 社區戒毒人員在社區戒毒期間,逃避或者拒絕接受檢測3次以上,擅自離開社區戒毒執行地所在縣(市、區)3次以上或者累計超過30日的,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規定的“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
對于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二十、吸毒被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是否會通知家屬、單位?
(一)吸毒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由此可見,吸毒只有被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公安機關才會通知家屬;如果僅被給予罰款處罰的,公安機關不會通知家屬。吸毒被行政處罰,并沒有規定要通知單位。
但如果吸毒人員具有公職人員、中共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身份,根據紀檢監察部門與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信息互通的相關規定,吸毒人員被行政處罰是要通知其所在單位。
(二)社區戒毒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三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同時通知吸毒人員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的城市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戒毒條例》
第十三條 對吸毒成癮人員,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并出具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送達本人及其家屬,通知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由此可見,吸毒人員被社區戒毒,要通知家屬,并沒有規定要通知單位。但如果吸毒人員具有公職人員、中共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身份,根據紀檢監察部門與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信息互通的相關規定,吸毒人員被社區戒毒是要通知其所在單位。
(三)強制隔離戒毒
第四十條 公安機關對吸毒成癮人員決定予以強制隔離戒毒的,應當制作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在執行強制隔離戒毒前送達被決定人,并在送達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決定人的家屬、所在單位和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決定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由此可見,吸毒人員被強制隔離戒毒會通知吸毒人員本人、吸毒人員家屬、吸毒人員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十一、公安機關對吸毒人員如何動態管控?期限多久?
(一)如何動態管控
只要有吸毒人員在公共場所使用身份證登記,平臺就會自動觸發預警系統,轄區內的警察就會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對吸毒人員進行動態跟蹤管理盤查、尿液檢測。
(二)動態管控期限
《戒毒條例》
第四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對涉嫌吸毒人員進行檢測,對吸毒人員進行登記并依法實行動態管控。
第七條第二款 對戒斷3年未復吸的人員,不再實行動態管控。
二十二、吸毒對駕駛證有何影響?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以及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
(四)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的,或者有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記錄的;
第七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依法被責令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或者決定強制隔離戒毒,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二十三、公職人員、中共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吸毒會如何處理?
(一)公職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第四十條第二款 吸食、注射毒品,組織賭博,組織、支持、參與賣淫、嫖娼、色情淫亂活動的,予以撤職或者開除。
(二)中共黨員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二十九條第二款 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核實后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中共黨員吸毒的,一般要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
(三)人大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第四條 代表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范地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
如果人大代表吸毒被處理,其所在的人大常委會會要求人大代表主動辭職。
(四)政協委員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
第三十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和地方委員會委員應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事業,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廉潔自律,在本界別中有代表性,有社會影響和參政議政能力。
如果政協委員吸毒被處理,其所在的政協常務委員會會要求政協委員主動辭職。
二十四、大學生、教師、藝人吸毒會如何處理?
(一)大學生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梢越o予開除學籍處分:
(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二)教師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三)吸食毒品或者組織、參與賭博活動的;
(三)藝人
《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傳播管理的通知》
一、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要堅持正確導向,不得邀請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藝人員、名人明星等違法犯罪行為為看點、噱頭的廣播電視節目;暫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者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各類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廣告節目。
二十五、勞動者吸毒被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是否會被開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用人單位依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的規定開除吸毒人員,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吸毒被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長時間不上班,用人單位依據“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的規定開除吸毒人員,不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二十六、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的證據一般都有哪些?
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都要求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一般有以下證據:
(一)物證
現場提取的吸毒工具如錫箔紙、吸管、冰壺、針管等,剩余的毒品如海洛因、冰毒、麻古等,注射的針眼等。
(二)書證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情況、辦案民警出具的到案經過、傳喚證、檢查證、檢查筆錄、提取筆錄、毒品檢測樣本提取筆錄、現場檢測報告書、指認陽性檢測結果照片、吸毒成癮認定書、吸毒成癮嚴重認定書、檢測人員資格證書、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強制隔離戒毒告知筆錄等。
(三)言辭證據
吸毒人員陳述、同案人陳述、證人證言等。
(四)勘驗檢查筆錄
吸毒現場的勘驗檢查筆錄。
(五)鑒定意見
吸毒現場遺留的毒品鑒定意見、毛發毒品成分鑒定意見等。
(六)辨認筆錄
吸毒人員與同案人、證人之間的相互辨認身份筆錄,吸毒人員辨認現場筆錄。
(七)視聽資料
吸毒人員進出現場的監控視頻,吸毒人員錄制的吸毒視頻等。
(八)電子數據
吸毒人員向販毒人員之間有關購買毒品的轉賬記錄、聊天記錄,吸毒人員邀約同案人一起吸毒的聊天記錄等。
二十七、如何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可以看出,吸毒人員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需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
3.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
吸毒人員申請暫緩執行行政拘留,如果公安機關不同意暫緩執行,就要執行行政拘留。如果公安機關同意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要等待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結果,如果撤銷了吸毒行政處罰,就不會執行行政拘留;如果維持了吸毒行政處罰,就會執行行政拘留。
二十八、吸毒被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有哪些救濟途徑?
(一)提起行政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二)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十九、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如何撤銷?
(一)行政復議機關撤銷
吸毒人員被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在六十日內向復議機關提起行政復議,如果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存在以下情形,會被復議機關撤銷: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二)人民法院撤銷撤銷
吸毒人員被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一)主要證據不足的;(二)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三)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職權的;(五)濫用職權的;(六)明顯不當的。
(三)公安機關自行撤銷
吸毒人員被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未在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且未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只有通過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及其上級機關反映情況。公安機關接到反映后,會對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案件進行復查,如果發現本級或者下級公安機關已經辦結的案件或者執法活動確有錯誤、不適當的,會直接作出糾正的決定,或者責成有關部門或者下級公安機關在規定的時限內依法予以糾正。
三十、行政復議機關、法院撤銷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決定、強制隔離戒毒決定,常見的撤銷情形有哪些?
(一)事實認定錯誤
公安機關對吸毒人員作出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必須是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如果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不能做出決定。吸毒人員被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行政復議機關、法院以事實認定錯誤予以撤銷的常見情形如下:
1.吸毒時間認定有誤
吸毒時間是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的核心組成要素,載明的吸毒時間要與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情況、辦案民警出具的到案經過、傳喚證、檢查證、檢查筆錄、提取筆錄、辨認筆錄、毒品檢測樣本提取筆錄、現場檢測報告書、指認陽性檢測結果照片、吸毒成癮認定書、吸毒成癮嚴重認定書、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強制隔離戒毒告知筆錄等證據記載的吸毒時間相符,不能出現矛盾;如果相互矛盾,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可能會被撤銷。
有的案件中,吸毒人員與同案人、證人陳述的吸毒時間不一致,或吸毒人員向販毒人員購買毒品的微信、支付寶交易記錄顯示的時間與吸毒人員陳述的時間不一致,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會因時間存在矛盾會被撤銷。
2.吸毒地點認定有誤
吸毒地點是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的核心組成要素,載明的吸毒地點要與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情況、辦案民警出具的到案經過、傳喚證、檢查證、檢查筆錄、提取筆錄、辨認筆錄、毒品檢測樣本提取筆錄、現場檢測報告書、吸毒成癮認定書、吸毒成癮嚴重認定書、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強制隔離戒毒告知筆錄等證據記載的吸毒地點相符,不能出現矛盾;如果相互矛盾,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會被撤銷。
有的案件中,吸毒人員與同案人、證人陳述的吸毒具體地點不一致,或公安機關組織數個吸毒人員辨認的吸毒地點不一致,或公安機關未制作吸毒人員辨認吸毒現場的筆錄、未組織吸毒人員進行辨認現場,吸毒的具體地點無法確認,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會因存在矛盾會被撤銷。
3.吸食的毒品種類認定有誤
吸毒人員吸食的毒品種類是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的核心組成要素,載明的吸食毒品的種類要與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情況、辦案民警出具的到案經過、傳喚證、檢查證、檢查筆錄、提取筆錄、辨認筆錄、毒品檢測樣本提取筆錄、現場檢測報告書、指認陽性檢測結果照片、吸毒成癮認定書、吸毒成癮嚴重認定書、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強制隔離戒毒告知筆錄、毛發毒品成分鑒定意見等證據記載或顯示的毒品種類相符,不能出現矛盾;如果相互矛盾,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會被撤銷。
有的案件中,吸毒人員與同案人、證人陳述的吸食毒品的種類不一致,或吸毒人員向販毒人員購買毒品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的毒品種類與吸毒人員陳述的不一致,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會因吸食的毒品種類存在矛盾會被撤銷。
4.吸毒人員認定有誤
吸毒人員是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的核心組成要素,載明的吸毒人員要與公安機關受理案件的情況、辦案民警出具的到案經過、傳喚證、檢查證、檢查筆錄、提取筆錄、辨認筆錄、毒品檢測樣本提取筆錄、現場檢測報告書、指認陽性檢測結果照片、吸毒成癮認定書、吸毒成癮嚴重認定書、行政處罰告知筆錄、強制隔離戒毒告知筆錄等證據記載的吸毒人員相符,不能出現矛盾;如果相互矛盾,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會被撤銷。
有的案件中,公安機關抓獲多個吸毒人員,每個吸毒人員吸食的毒品種類不一致,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如果認定吸毒人員吸食的毒品種類不能一一對應,因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就會因認定吸毒人員認定存在矛盾會被撤銷。
5.現場檢測報告書由公安機關內設部門蓋章
現場檢測報告書應當加蓋單位公章,加蓋的公章應是公安局或者派出所的公章。如果加蓋的公章是公安機關內設部門的公章,則該現場檢測報告書無效。
6.尿液檢測試劑盒未在有效期內
對吸毒人員進行尿液檢測,尿液檢測試劑盒必須在有效期內,如果未在有效期內,則現場檢測結果無效,不能認定吸毒人員有吸毒行為。
7.檢測、采集尿液人員不符合規定
根據《吸毒檢測程序規定》,應由兩名正式民警進行現場檢測;如果采集女性吸毒人員尿液應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如果不符合該要求,則現場檢測結果無效,不能認定吸毒人員有吸毒行為。
8.吸毒成癮認定人員不符合規定
根據《吸毒成癮認定辦法》第十條,公安機關承擔吸毒成癮認定工作的二名人民警察,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二級警員以上警銜及兩年以上相關執法工作經歷;(二)經省級公安機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培訓并考核合格。如果吸毒成癮認定人員不具備上述條件,則作出的吸毒成癮認定、吸毒成癮嚴重認定無效,據此作出的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不合法。
9.吸毒成癮的認定時間不符合規定
根據《吸毒成癮認定辦法》,吸毒成癮認定必須在現場檢測結果的24小時內作出認定,如果超過24小時作出吸毒成癮認定,該吸毒成癮認定書屬于無效證據。
10.未使用干凈的容器盛放尿液、毛發
現場檢測盛放尿液、毛發的容器必須干凈,否則就不能排除檢測樣本受過污染,就無法確保準確的檢測結果。
11.毛發截取部位不符合要求
使用毛發進行檢測的,截取毛發的部位必須是發根短的3厘米以內,如果截取了發根短3里面以外的頭發,不符合規定,就不能證明吸毒人員有吸毒行為。
12.主動投案的事實未認定
有的吸毒人員并非現場抓獲,而是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或者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如果吸毒行政處罰決定書未認定主動投案的情況,吸毒行政處罰會被撤銷。
13.證據無法相互印證
吸毒人員與同案人只有一面之緣,相互并不認識。如果公安機關未制作吸毒人員與同案人的辨認身份筆錄,而吸毒人員未供述吸毒事實,則無法形成證據鏈條,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可能會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撤銷。
14.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認定的違法事實不準確
如果吸毒人員、吸毒的時間、地點、毒品種類等都已查清,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就必須寫明吸毒人員的姓名、吸毒的具體時間、吸毒的具體地點、吸食的毒品種類等信息,如果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未寫明或表述不準確,則可能會被撤銷。
(二)違反法定程序
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如果違反法定程序,則處罰有可能會被撤銷。實踐中,行政復議機關、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序予以撤銷的常見情形如下:
1.未受案就開始調查取證
受案是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的第一步,受案以后才能開始調查取證工作,如果還未受案就開始調查取證工作,收集的證據違反法定程序,屬于無效證據。
2.調查取證由一個民警進行
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的調查取證工作,包括詢問、勘驗檢查、尿液、毛發提取、證據保全、扣押、辨認、現場檢測、吸毒成癮認定、委托鑒定等,進行上述調查取證工作必須由二個以上的民警進行,如果是一個民警進行,收集的證據違反法定程序,屬于無效證據。
3.威脅、引誘、欺騙取得的證據
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治安案件的調查,應當依法進行。嚴禁刑訊逼供或者采用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手段收集證據。
如果公安機關辦案民警以刑訊逼供或者采用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吸毒人員的口供,則可以認定為非法證據,依法要求予以排除。
4.收集電子數據不符合規定
吸毒人員與販毒人員之間購買毒品、吸毒人員與同案人之間邀約一起吸毒的微信聊天記錄、微信、支付寶交易記錄等屬于電子數據,收集上述證據必須嚴格按照電子數據的收集要求進行。能扣押原始介質的,應當扣押原始介質;無法扣押的,可以提取電子數據,但應制作筆錄,并由辦案民警、持有人簽字;無法扣押原始介質且無法提取電子數據的,可以打印、拍照固定,并附有關原因、過程等情況的文字說明,并由辦案民警、持有人簽字。
如果未按照上述程序收集吸毒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微信、支付寶交易記錄等證據,收集的電子數據違反法定程序,屬于無效證據。
5.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作出決定前未進行告知
在作出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前,必須要告知吸毒人員事實、理由、依據以及吸毒人員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如果在作出決定前未進行告知,則嚴重違反法定程序,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會被撤銷。
公安機關對吸毒人員作出行政拘留并處二千元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吸毒人員有權要求舉行聽證;吸毒人員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舉行聽證。如果吸毒人員要求聽證,而公安機關未組織聽證,則剝奪了其要求聽證的權利,屬于嚴重違反程序,吸毒行政處罰會被撤銷。
(三)法律適用錯誤
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必引用的法律名稱和條款必須準確,否則會被撤銷。實踐中,行政復議機關、法院以法律適用錯誤予以撤銷的常見情形如下:
1.未引用法律名稱和具體條款
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必須寫明所依據的法律名稱和具體條款,吸毒行政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社區戒毒:《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或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或第二款、第四十七條第一款。如果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書未寫明法律名稱和具體條款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處罰可能會被撤銷。
2.未引用主動投案條款
有的吸毒人員并非現場抓獲,而是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或者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到案,吸毒人員系主動投案,吸毒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必須引用主動投案的法律名稱和具體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四項。如果吸毒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了主動投案的事實,但未引用主動投案的條款,屬于法律適用錯誤,吸毒行政處罰會被撤銷。
3.吸毒行政處罰不符合裁量基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三)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吸食毒品且無戒毒史或者無戒斷癥狀的,屬于“情節較輕”。如果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吸食毒品且無戒毒史或者無戒斷癥狀的,而被給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則該處罰不符合裁量基準,吸毒行政處罰會被撤銷。
三十一、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律師能做什么?
(一)參加行政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十條 第五款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第二十三條第二款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
代為參加行政復議的具體事項: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查閱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提出代理意見,提交聽證申請、參加聽證,提交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等。
(二)參加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 【委托代理人】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權利】代理訴訟的律師,有權按照規定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有權向有關組織和公民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材料,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保密。當事人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按照規定查閱、復制本案庭審材料,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內容除外。
代為參加行政訴訟的具體事項:提交行政訴訟狀,查閱、復制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提出代理意見,參加庭審等。
專業律師接受代理后,及時幫助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或行政訴訟狀,在公安機關提交證據及答辯后,及時查閱案卷、答辯書,找出案卷中證據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出代理意見,及時跟行政復議機關、法院溝通,爭取撤銷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決定、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三十二、結語
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在實踐中復雜多樣,每起案件可能存在不同的問題。因吸毒被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要及時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取行政訴訟,在公安機關提交相應證據后及時閱卷,通過閱卷發現其中存在的事實、證據、程序、法律適用等多方面問題,反饋意見給行政復議機關、法院,爭取撤銷吸毒行政處罰、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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