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掩飾隱瞞犯罪行為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認定要件是: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為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犯罪情節一般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情節嚴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犯罪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數額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或者多次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累計數額3000元以上不滿6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
(2)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或者多次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累計數額6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
(3)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數額1.5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或者多次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累計數額1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4)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2萬元或者多次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累計數額1.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未遂會處罰嗎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未遂的,會不會處罰,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犯罪情節較輕,可以酌情免于處罰,如果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從輕、減輕處罰。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
上海煊宏律師事務所
法律問題咨詢電話:18916469285
業務范圍:律師會見,取保候審,刑事無罪和輕罪辯護(主任律師帶隊,30年刑事案件辦理經驗,一對一服務。)
其他業務:民事糾紛類 離婚糾紛、借貸糾紛、遺產繼承糾紛、勞動糾紛、鄰里糾紛、交通事故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