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子女能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
?城鎮子女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單獨繼承宅基地使用權。?根據《繼承法》和“房地一體”的原則,城鎮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留下的房屋,并隨之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具體來說,城鎮子女繼承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后,可以繼續使用該宅基地,但在使用和處分上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城鎮子女需要對房屋進行翻建、改建等處分行為時,需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并符合相關規劃要求。當房屋滅失或不再符合使用條件時,宅基地使用權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回。?
此外,根據《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的規定,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包括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按相關規定辦理確權登記,并在不動產登記簿及證書附記欄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本身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民只享有使用權而不具備所有權。因此,城鎮子女不能單獨繼承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能在繼承房屋的同時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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