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證據
債務糾紛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據: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如合同、借條、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通過什么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系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欠款起訴的律師費用是多少?
欠款起訴的費用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至10萬部分按照2.5%;
2.超過10萬至20萬部分按照2%;超過20萬至50萬部分按照1.5%;
3.超過50萬至100萬部分按照1%;超過100萬至200萬部分按照0.9%;
4.超過200萬至500萬部分按照0.8%;
5.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按照0.7%;
6.超過1000萬至2000萬部分按照0.6%;
7.超過2000萬部分按照0.5%交納。
一審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二審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預交,審理終結時由敗訴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