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起訴的律師費用是多少?
欠款起訴的費用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至10萬部分按照2.5%;
2.超過10萬至20萬部分按照2%;超過20萬至50萬部分按照1.5%;
3.超過50萬至100萬部分按照1%;超過100萬至200萬部分按照0.9%;
4.超過200萬至500萬部分按照0.8%;
5.超過500萬至1000萬部分按照0.7%;
6.超過1000萬至2000萬部分按照0.6%;
7.超過2000萬部分按照0.5%交納。
一審案件受理費由原告預交,二審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預交,審理終結時由敗訴方全部或者按比例負擔。
異地起訴欠款需要本人到場嗎
異地起訴,除離婚案件外,可以不用本人到,直接由律師代理訴訟。如果是離婚案件,原告不到庭,即使律師到庭,法院也會按照自動撤訴處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人的住所與常住地不一致的地方,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同一訴訟的幾名被告居住在兩個或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地方,則每個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