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與質押權的區別:
1、成立條件不同。根據雙方的協議成立;留置權是依法直接規定的;
2、占有條件不同。雖然兩者都是以擔保物的占有和轉讓為要件,但質權只有在設定時才轉讓占有,擔保物與債權沒有事先占有的關系;而且留置權的債權事先與擔保物有法律關系。也就是說,提前占有債權人是建立留置權的前提;
3、法律關系的對象不同。質權標的包括動產和財產權;而留置權標的只是動產;
4 、權利的實現不同。質權當然可以在債權已清償期但未清償時行使質權;而且留置權在債權已清償期但未清償時,還必須有法律規定的程序,才能實現。
消滅差異。質權不因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而被消滅;當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時,留置權被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煊律網 · 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決方案
煊律網 · 一個可以在線免費法律咨詢的平臺
煊律網 · 一個24H律師咨詢免費平臺
煊律網 · 全國客服熱線:400-9918829
煊律網 · 刑事訴訟經驗豐富,民事訴訟,離婚糾紛,勞動糾紛,交通事故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