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父侵犯16歲繼女后投案
法院:從重處罰!判刑3年2個月
本該盡到照顧、保護之責(zé),但卻動了非分之想,武漢一繼父在與繼女單獨相處期間,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后投案。近日,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公開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被告人何某某因犯強奸罪,獲刑三年二個月。
被告人何某某,1991年出生,重慶市人。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某和被害人小苑(化名,2007年出生)的母親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被害人小苑跟隨母親及何某某生活多年。
2023年10月,小苑母親居住在重慶市,其證言顯示,因小苑較為叛逆,管不住,何某某提議把小苑帶到武漢找工作,由他來管,當時并沒有想到不便之處。
其后,被告人何某某與被害人小苑二人租住在武漢市,出租房構(gòu)造較為簡易,被害人小苑的床鋪位于客廳。
2023年10月24日晚上12時,被告人何某某下班回家,在家吃晚飯期間飲酒,小苑在床上玩手機,飯后被告人何某某想制止小苑玩手機,其間二人有肢體接觸,使飲酒后的被告人何某某產(chǎn)生性沖動。
2023年10月25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何某某違背小苑的意志,進入被害人小苑的床鋪內(nèi)強行與小苑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
2023年10月26日,被告人何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某違背婦女意志,強行與未成年女性發(fā)生性關(guān)系,侵犯了未成年女性的人身權(quán)利和身心健康,其行為已構(gòu)成強奸罪。
被害人小苑系未成年人,被告人何某某與被害人小苑具有共同生活關(guān)系且事實上負有照顧、保護職責(zé),系對負有特殊責(zé)任的人員實施奸淫行為,從重處罰。
被告人何某某雖為主動到案,但沒有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不符合自首的認定條件。
綜上,判決被告人何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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