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賣淫的立案標準2024?
?容留二人以上賣淫?:容留兩人或兩人以上進行賣淫活動。
?容留未成年人、孕婦、智障人員、患有嚴重性病的人賣淫?:容留上述特定人群進行賣淫活動。
?一年內曾因容留賣淫行為被行政處罰,又實施容留賣淫行為的?:在一年內因容留賣淫行為被行政處罰后,再次實施容留賣淫行為。
?非法獲利人民幣一萬元以上?:通過容留賣淫行為非法獲利人民幣一萬元以上。
容留賣淫罪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七十八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引誘、容留、介紹二人次以上賣淫的;
(二)引誘、容留、介紹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賣淫的;
(三)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
(四)其他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容留賣淫行為區別于引誘行為,兩者的構罪標準一致,刑罰評價相同。行為人主觀上出于故意,為他人從事賣淫活動提供場所或其他便利條件,且行為人是主動實施容留行為,還是應賣淫者或嫖客請求實施容留行為,不影響本罪成立。
上海煊宏律師事務所——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決方案
律師經驗:刑事律師擁有刑事訴訟26年的豐富經驗
全國客服熱線:18916469285
刑事訴訟,民事訴訟,離婚糾紛,勞動糾紛,交通事故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經驗豐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