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的數額是怎么確定的?
撫養費以父母雙方協議的數額為主,在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由人民法院予以確定。
人民法院確定撫養費數額所考量的因素:
a.子女的實際需要,包括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適當的教育需求及基本的醫療需求等。
b.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主要指在父母的收入范圍內支付子女撫養費的承受能力。
c.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一般指子女長期生活居住地普通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可以參照本地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等指標予以確定。
需注意的是,撫養費的數額應當以正當且必要為限,并非是機械按照父母一方月總收入20%-30%來確定,“總收入20%-30%”是一種建議性規范,并不是強制性規范,在一方收入畸高或畸低時,簡單地以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子女的撫養費是不妥當的。
【法律索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5條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49條規定:“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煊律網 · 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決方案
煊律網 · 一個可以在線免費法律咨詢的平臺
煊律網 · 一個24H律師咨詢免費平臺
煊律網 · 全國客服熱線:400-9918829
煊律網 · 刑事訴訟經驗豐富,民事訴訟,離婚糾紛,勞動糾紛,交通事故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