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學校打上他人,賠償責任由誰承擔?
小學生在學校將人打傷,監護人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小學生自己有財產,優先從其財產中支付賠償金。學校未盡到相應責任的,也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民法典》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民法典》有哪些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民法典》的施行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煊律網
一站式法律咨詢律師服務平臺
提供:律師會見,取保候審,刑事辯護和刑事立案等刑事訴訟服務
提供:離婚糾紛,合同糾紛,勞動糾紛,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公司經營,損害賠償等民事訴訟服務。
提供: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服務。
提供:各類法律文書,合同代寫服務。
我們還為需要幫助的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全國法律咨詢熱線:400-9918829 ,18916469285 張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