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離婚不需要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愿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
以下情況不需要離婚冷靜期:
起訴離婚有以下情況的: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如果一方與他人同居,且這種關系不被法律認可,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如果一方對另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如果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且屢教不改,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如果之前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不需要冷靜期的離婚方式主要是通過法院訴訟進行。起訴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因為離婚冷靜期只適用于協議離婚。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可以避免冷靜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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