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權力類型包括什么
行政權力類型如下:
1、行政許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2、行政處罰:指國家行政機關及法定授權組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依法應當處罰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給予的行政法規制裁;
3、行政強制:指行政執法機關為實現行政目的,對管理相對人的財產、身體及自由等予以強制采取的措施;
4、行政征收:指行政主體憑借國家政權,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對人強制地、無償地征集金錢或實物的行為。其種類主要包括稅、費。如果本部門僅有收費權,也可以直接列為“行政收費”;
5、行政裁決: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律授權,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與合同無關的民事糾紛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行政行為;
6、行政確認:指行政機關依法對管理相對人的法律地位、法律關系或者有關法律事實進行甄別,給予確定、認定、證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體行政行為;
7、行政給付:指行政主體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下,依法賦予其一定的物質權益或者與物質有關的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
上海煊律網——為您提供定制法律解決方案
律師經驗:刑事律師擁有刑事訴訟26年的豐富經驗
全國客服熱線:18916469285
刑事訴訟,民事訴訟,離婚糾紛,勞動糾紛,交通事故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經驗豐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