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監察法全文最新2024
《行政監察法》最新監察程序包括立項、制定方案、提出報告、作出決定或建議。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監察機關進行初步審查、調查、審理,并作出決定或建議。對于調查認定不存在違反行政紀律的案件,應予以撤銷。監察機關發現不屬于其職責范圍的事項,應移送處理權單位或司法機關。紀檢委是黨內機構,監察委是國家機構,紀檢委監督黨員領導干部,監察委檢查公職人員是否依法履職。公民可向監察部門控告違反行政紀律行為。
法律分析
一、行政監察法全文最新監察程序是怎樣的?
1、監察程序
《行政監察法》
第三十條監察機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檢查:
(1)對需要檢查的事項予以立項;
(2)制定檢查方案并組織實施;
(3)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監察機關提出檢查情況報告;
(4)根據檢查結果,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
重要檢查事項的立項,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備案。
2、監察機關按照下列程序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1)對需要調查處理的事項進行初步審查;認為有違反行政紀律的事實,需要追究行政紀律責任的,予以立案;
(2)組織實施調查,收集有關證據;
(3)有證據證明違反行政紀律,需要給予處分或者作出其他處理的,進行審理;
(4)作出監察決定或者提出監察建議。
重要、復雜案件的立案,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備案。
3、監察機關對于立案調查的案件,經調查認定不存在違反行政紀律事實的,或者不需要追究行政紀律責任的,應當予以撤銷,并告知被調查單位及其上級部門或者被調查人員及其所在單位。
重要、復雜案件的撤銷,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備案。
監察機關在辦理監察事項中,發現所調查的事項不屬于監察機關職責范圍內的,應當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接受移送的單位或者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監察機關。
二、監察委和紀檢委的區別
紀檢委和監察委的區別:
1、紀檢委屬于黨內機構;監察委屬于國家機構;
2、紀檢委是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監察委是本地區所有行駛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3、紀檢委是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監察委是檢查公職人員是否依法履職、秉公用權。
公務員等政府部門的職員可能會被監察機關監察,公民若是發現某公務員實施了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也可以向監察部門控告、或者是檢舉。經核實被控告、檢舉者確實實施了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監察部門需要責令停止實施違法行為。
結語
行政監察法對于監察程序的規定十分明確。監察機關在檢查過程中,按照立項、制定方案、提出報告和作出決定的程序進行操作。對于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監察機關則按照初步審查、調查收集證據、審理和作出決定的程序進行處理。重要案件需要備案,并對不需要追究責任的案件進行撤銷。同時,監察機關發現不屬于自身職責范圍的事項應移送給有處理權的單位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移送給司法機關。紀檢委和監察委的區別在于紀檢委屬于黨內機構,監察委屬于國家機構,分別對黨員領導干部和所有公職人員進行監督和檢查。公民對于發現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可以向監察部門控告或檢舉,監察部門會核實并采取相應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章監察機關及其職責第十一條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五章監察程序第三十八條需要采取初步核實方式處置問題線索的,監察機關應當依法履行審批程序,成立核查組。初步核實工作結束后,核查組應當撰寫初步核實情況報告,提出處理建議。承辦部門應當提出分類處理意見。初步核實情況報告和分類處理意見報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2021公布):第五章監察官的管理第三十二條國家加強監察學科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設置監察專業或者開設監察課程,培養德才兼備的高素質監察官后備人才,提高監察官的專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