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怎么處罰
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構成脅迫需要脅迫者具有故意,實施非法的脅迫行為,且被脅迫者需要因脅迫違背真實意愿而行動。誘騙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對方口頭上以利益或者小恩小惠導致自己蒙受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
(三)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
(四)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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