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靳春縣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23) 鄂1126民初4300號
原告:牛XX,女,1978 年3月16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寶山區xx鎮XX村XX宅XX號。公民身份號碼:31011XXXXXXXX
原告: 徐XX,女,1999 年10月9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寶山區XX鎮XX村XX宅XX號。公民身份號碼:
3101131999100XXX。
以上二原告委托訴訟代理人: 劉XX,上海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告:顧玲芳,女,1944 年7月30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寶山區XX路332弄11號101室。公民身份號碼:310223XXXXXXXX
原告:吳樂瑩,女,1998 年12月2日出生,漢族,住上海市寶山區XX路332弄11號 101室。公民身份號碼:31011319XXXXXXX
被告:王XX,女,1983 年4月22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XX縣XX鄉黃土村十組。公民身份號碼: 422128196XXXX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越昕,上海煊宏律師事務所律師。
牛XX、徐XX與王XX贈與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 2023 年7月 12日立案受理,依據原告牛XX的申請,本院通知顧玲芳。
吳樂瑩作為原告參加訴訟,現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審理。原告牛XX、徐XX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劉愚與被告王XX委托訴訟代理人王越昕到庭參加訴訟。原告顧玲芳、吳樂蒙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已作出民事裁定,視顧玲芳、吳樂蒙撤回對王XX的訴訟: 牛XX、徐XX與王XX贈與合同糾紛繼續審理。
本案現已審理終結牛XX、徐XX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
1. 請求法院確認被告與吳XX的贈與行為無效;
2. 判令被告向原告返還 122561.04 元及利息 (利息以 122561.04 元為基數,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自2023年6月19日起算至全部清償之日止)。
事實和理由:
牛XX與吳XX系夫妻關系,2015 年8月10日登記結婚。吳XX生前從事建筑行業外出應酬較多,2020 年與被告在愛尚紅 KTV 相識,之后雙方存在不正當男女關系。吳XX為了維持雙方不正當關系,多次用婚內共同財產為被告支付房租并經常留宿,平日也多次轉賬給被告,為被告購買物品報銷共計贈與 122561.04 元,雙方的行為嚴重侵害了牛XX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權,也違反了公序良俗。2021年12月 28日吳XX過世,經生效的 (2022)滬 0113民初 13619 號民事判決書認定,吳XX的繼承人為牛XX徐XX、吳樂蒙、顧玲芳四人。為了維護原告合法權益,故提起訴訟。
王XX辯稱,原告訴請缺乏事實依據與法律依據,請求法庭予以駁回。
雙方當事人圍繞訴訟請求依法提交了證據。對雙方提交的證據本院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質證,雙方無異議的證據,本院予以確認并在卷佐證。對有爭議的證據和事實,本院分析如下: 對原告牛XX提交的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2022)滬0113 民初 13619號民事判決書三性被告無異議,本院予以采信,能證明吳XX于2021年12月28日死亡;牛XX與吳XX于2015年8月10日結婚。顧玲芳是吳XX母親,吳樂瑩是其女兒,徐XX是其繼女。對原告牛XX提交的微信聊天記錄,被告對其三性有異議,認為微信賬號是個人賬號,是其個人隱私,吳XX去世后原告沒有權利侵犯其隱私;微信聊天記錄存在有目的性的截取,不完整;不能證明吳XX與被告有不正當男女關系,更上升不到違背公序良俗。本院認為,原告在庭審中提交了微信聊天的原始載體(吳XX手機),原告提交的聊天記錄存在部分截取,但不構成修改變造,具有真實性。但僅憑聊天記錄不足以證明吳XX與王XX是情人關系,王XX從事 KTV 相關職業,為攬客的需要,平時與熟客保持聯系,微信互動具有行業特性,聊天記錄部分語言曖昧,但多出自吳XX之口,因此不能認定被告王XX違背公序良俗對原告牛XX提交的微信轉賬,真實性本院予以認可,但結合被告提交的證據,無法認定微信轉賬是不當贈與。每筆轉賬都沒有載明用途,而被告主張是替吳XX代付 KTV 的費用及請客吃飯費用,結合被告所提交的證據,具有合理性。
對被告王XX提交的客戶向王XX轉賬記錄、吳XX給王薇轉賬記錄、王XX與 ktv 老板娘何勇的轉賬記錄、王XX轉給吧臺的轉賬記錄、吳XX與王XX轉賬記錄的真實性本院予以認定能證明王XX在愛尚紅 ktv 上班期間,吳XX經常來消費,結算方式是吳XX將消費款微信轉賬給王XX或另一服務員王薇,她們再與吧臺或 ktv老板娘結算。根據當事人陳述和經審查確認的證據,本院認定事實如下:2015年8月10日,原告牛XX與吳XX登記結婚。吳XX生前從事建筑業,2021 年12月28日因病死亡。顧玲芳是吳XX母親,吳樂瑩是其女兒,徐XX是其繼女。被告王XX系上海市寶山區淞寶路愛尚紅ktv員工。自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吳XX與被告王XX交往盛密,頻繁微信互動,經常來愛尚紅 ktv消費,偶爾也到其他地方就餐。消費結賬方式一般是吳XX轉賬給王XX,由王XX與吧臺及其他唱歌、陪酒人員結算。期間,吳XX向王XX微信轉賬 46 筆,共計117260 元。王XX向吳XX微信轉賬 5 筆,共計875.2 元。
本院認為,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保持不正當的情人關系,其行為有悖于我國法律和社會公德。同時,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不分分額地共同享有所有權,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其情人,其贈與行為無效。但本案中,原告提交的證據僅限于微信聊天及轉賬,聊天中雖存在部分曖昧言語,但不足以證明吳XX與王XX是情人關系,吳XX向王XX的轉賬也無法認定為不當贈與,愛尚紅 ktv 的結算方式允許服務員代為結算,事實上吳XX不僅讓王XX代為結算,也多次讓其他人代為結算。因此,王XX主張轉賬款為代付 KTV 的費用及請客吃飯費用,具有合理性。在吳XX已死亡而王XX不予認可的情況下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為贈與。故原告牛XX、徐XX的訴請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第六百五十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百四十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牛XX、徐XX全部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 2612 元,因適用簡易程序減半收取計 1306 元由原告牛XX、徐XX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員:何曙光
書記員:馮衛
2023年9月8日